李振宁:私募基金将向对冲基金转型

阳光私募   2013-03-18 本文章602阅读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宁是唯一一位参加了基金法修订调研小组的私募界人士,他相信在新基金法实施后,行业会发生一些改变,比如一些阳光私募公司可能结束和信托公司的合作,以及私募基金将向对冲基金转型。 
     
    对于阳光私募是否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监管层曾经有过分歧,彼时阳光私募行业也有备用方案:由李振宁牵头筹备阳光私募行业协会。最终的结果则是资产管理的各个子行业都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当然也包括阳光私募。 
     
    对于最终结果,李振宁称满意。在他看来,阳光私募最终获得合法身份,是此次基金法修改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借道信托模式并非没有隐患。李振宁指出,从法律角度来讲,目前阳光私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真正的私募基金,应该是投资者将钱交给私募公司。而现在的模式是投资者将钱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请阳光私募当投资顾问。事实上,投资者都是冲着投资顾问来的。  

    在李振宁看来,信托公司在推动中国私募基金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阳光私募实际上借用了信托公司的牌照。也正因为此,阳光私募没有法律地位,随时可能被关停的阴影成为行业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目前阳光私募的主要生存模式是靠提取业绩提成,因为通过信托平台再通过银行托管以后,固定收费这块基本上留给了信托和银行。根据业界的惯例,阳光私募公司除了要为信托账户支付动辄百万以上的费用以外,其向客户收取的1.5%~2%左右的固定管理费,基本由信托和银行各取一半。  

    李振宁认为,目前国内阳光私募行业与海外私募基金生存模式最大的差别就在固定管理费上。海外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在2%~3%之间,可以维持公司运营的基本开支,而国内阳光私募的固定收入部分尚不足抵扣公司的运营成本。  

    李振宁说,倘若一直维持这样的机制,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阳光私募在牛市的时候蓬勃发展,到了熊市则偃旗息鼓,很多没有充足资金支持的相对稚嫩的私募会维持不下去,继而也会影响行业的长治久安。  

    此外,李振宁还指出,新基金法正式实施以后,中国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国外的私募之所以要求有合格的投资者,很大程度是私募基金可以使用融资融券的杠杆。另外, 市场上80%以上都是对冲基金,这样就要求投资者承担风险能力比较高。  

    阳光私募无法使用对冲工具,是不同部门监管产生的问题。李振宁相信基金法实施后,会有相当多的私募基金向对冲基金转型。  

    “我也要做一些准备工作,熟悉这方面的运作规律。”在他看来,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相信未来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对于整个行业说,既是大发展的机遇,也是对所有从业者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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